经双峰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双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交易贰(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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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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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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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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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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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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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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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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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井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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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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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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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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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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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容积率≤1.0
建筑密度:
(略)%≤D≤(略)%
绿地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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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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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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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及其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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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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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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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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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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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容积率≤1.0
建筑密度:
(略)%≤D≤(略)%
绿地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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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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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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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万元及其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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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交易设有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否则不能成交。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7月8日至(略)年7月(略)日,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略)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
账 号:(略)
(2)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账 号:(略)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娄支行
账
号:(略)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部于(略)年7月(略)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一,地块二的拍卖会定于
(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依次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双峰县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
(三)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同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地块一、地块二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双自然资条函[(略)](略)号”《双峰县年深加工(略)万立方米花岗岩型材及年利用(略)万立方米花岗岩废料年产(略)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干粉预拌砂浆项目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规划要求实施。
(六)有关本次拍卖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略)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