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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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营口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公司所持渤海大街西(略)号一处房产进行公开租赁,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出租方:(略)
出租范围:(略)
租赁期限:(略)
批准单位:(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当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2.本次租赁不接受联合体租赁。
3.承租方经营信誉良好。
二、转让标的明细表及转让挂牌底价
挂牌低价为:(略)
挂牌公告期:(略)
三、报名及交易保证金交纳:(略)
1.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受让条件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到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2.将交易保证金(略)万元支付至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展示时间:(略)
展示地点:(略)
四、交易保证金处置:
1.交纳保证金方式为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按要求缴纳至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后,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成交价款:(略)
其它需披露事项:(略)
2.成交后相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过程中必须缴纳或者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保险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委托人缴纳或补缴的养路费(含滞纳金),逾期年检费,违反交通法所必须缴纳的罚金及补办证照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
3.资产概述,本次挂牌标的为营口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一处房产,其交易成交后,后续租赁金按《营口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对渤海大街西(略)号一处房产的出租方案》由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保证责任。
交易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
交易地址:(略)
(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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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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