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注册完善资料。有意竞买者需在(略)年(略)月(略)日竞买保证金截止日前,登录荆门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完善资料。
(三)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成交价款。有意竞买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通过网上银行或者到银行柜台直接将保证金转账到保证金随机子账号内(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保证金随机子账号),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
(四)此次出让只接受网上报名、网上竞买申请及报价。竞买人的竞买报价一经系统确认,不能修改或撤回。不接受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方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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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必须认可下列条件,并对该宗地出让后可能涉及的有关问题及宗地瑕疵充分调查了解。若有疑问应要求说明清楚后,竞买人方可参与竞买。凡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表明对出让文书及标的无疑义。
一、该宗地采取“标准地”方式实行出让。本次拟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沈集镇荆潜路南侧,佳兴石膏西侧,土地总面积(略).(略)平方米(属(略)年度第(略)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受沈集镇人民政府委托,拟挂牌处置,作工业用地,出让年期为(略)年,容积率≥1.0、建筑系数≥(略)%、绿地率≤(略)%、建筑控制高度≤(略)米。(一)投资强度≥(略)万/亩。(二)税收强度≥(略)万/亩。(三)经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沙洋县(略)年度第(略)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是否压占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的查询意见》,该地块未压占生态红线;不在自然保护范围内;未设置探矿权、采矿权,也无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根据《湖北省沙洋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略)-(略)年)》,地块位于地质灾害一般不易发区。购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根据相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要求按具体项目另行申请办理。(四)、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审核通过。(五)、相关指标由本单位根据《项目投资协议》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对竞得人进行考核验收。
其他条件见《沈集镇荆潜路南侧,佳兴石膏西侧地块控规图》。挂牌起报价(略)万元。办证税费由竞得方另行支付,竞买保证金(略)万元,加价幅度6万元/次。
二、竞买人应按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开发、建设,无偿退让红线。
三、竞得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水、电开口手续由竞得人负责办理,费用自理。
四、本宗地以现状出让,宗地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五、穿越该宗地的管道、电力(通信)线,由竞得人与管(线)产权人协商解决,费用自理或自行无偿退让建筑间距。
六、竞买人认为该宗地存在瑕疵的,应在公告期间或竞买保证金交纳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瑕疵报告,经出让人消除或解释,竞买人仍不满意的,应自行退出竞买;竞买保证金一经交纳,即视为接受该宗地现状、《出让条件》和本次公开出让其他相关规则,成交后再提出任何疑义的,出让人不予受理。在交易过程中如有违约或威胁恐吓、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取消竞买(竞得)资格,并追究违约违规及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成交价款由竞得人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间内付清。未按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的,按欠缴额的1‰按日收取违约金(滞纳金),直至收回土地,追究违约责任。
八、竞得人应按照沙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条件》、《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须知》等相关规定,在竞得后(略)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册新公司的需在(略)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预公司申请,(略)日内变更新公司名称。
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和出让价款交清后,由沙洋县沈集镇人民政府按合同约定的交地时间内负责交付。
十、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收到竞得人全部款项和相关资料后,按法定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
同意上述条款并知晓出让相关文件,无疑义。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