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园区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园区配套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略)】(略)、【(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2.4计划工期:(略)
2.5建设地点:(略)
2.6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是投标申请人在籍在册人员,具有在本单位近一年的缴纳社保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投标人近三年((略)年至(略)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投标人须是具有近三年((略)年至(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略)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略)年成立至(略)年1月1日不足1年或(略)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略)】(略)号文件、吉建管【(略)】(略)号文件、吉建办【(略)】(略)号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3月(略)日上午9时起至(略)年3月(略)日下午(略)时(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陆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8日9时(略)分整。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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