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原承租方未在本次公开招租中继续承租,则于(略)年 2月(略)日前搬离腾空房屋。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略)
九、房屋装修的有关规定:(略)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略)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须提供经营者个人征信报告。
(三)意向承租方在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如:(略)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略)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未依法履行与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门面房租赁合同义务,其败诉判决已生效的或正在诉讼过程中的承租方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二、本次招租标的不得制作加工食品。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意向承租方如报名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商贸街公开招租的多个房屋标的中,只能取得第一个确认成交出租标的的承租权。
五、已参与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其他场所经营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公开招租。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略):(略)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交易所(南京市山西路(略)号和泰国际大厦(略)楼),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略)
一、保证金金额:(略)
二、交纳期限:(略)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略)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分别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户名:(略)
(三)承租方在履行上述第2款约定后,出租方方可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处置方式:(略)
出租方:(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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