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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公 告
招标编号:(略)
东莞市企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受东莞市企石镇东莞市企石振华开发总公司委托,将对位于企石镇振兴路1号(略)-(略)室的振华(略)号振兴西商铺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仕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
资产性质 |
交易面积 |
租赁年限 |
交易底价 |
加价幅度 |
保证金 |
资产地址 |
(略) |
经营性资产 |
(略)㎡ |
3年 |
(略)元/季 |
(略)元/季 |
(略),(略)元 |
企石镇振兴路1号(略)-(略)室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略)
三、行业要求:(略)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合约期内不得转租、分租,一旦发现转租分租立即终止合同没收押金。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单位或个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从第2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从第3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2、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参加平台交易,报名交易累计(略)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从累计(略)次不报价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3、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或违反市、镇(街道)关于遏制“二手房东”哄抬工业厂房租赁价格的政策规定的,从审查确认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4、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7、单位或个人因违规参与平台交易、放弃交易、不符合条件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等原因,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8、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9、单位或个人经平台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略)、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单的;
(略)、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前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前将保证金汇入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最终中标的竞投人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前携带以上资料到交易组织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经交易中心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
八、看样时间
本中心与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略)
九、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略)
十、竞投时间
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略)
十一、中标人审核资料时间
中标人需在(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前到交易中心提交审核资料。
十二、其它信息
无
十三、联系方式
东莞市企石振华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东莞市企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网址:(略)
东莞市企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服务中心
二0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