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年相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污染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略)
年 3 月 8 日 (略) 点 (略)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服务期限:(略)
采购需求:
.为大幅度减少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摸清相城区涉气污染源底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第三方机构开展(略)年相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污染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审核重点企业大气排放清单、入户现场核查,更新相城区“江苏省重点行业VOCs排放核算系统”、夯实区大气应急减排清单、抽样开展现场核查及评估、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及排放监测工作、重金属整治企业验收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略)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略)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略)
2、质疑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见本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4、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