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略)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略)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5)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略)
6)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响应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在供应商单位缴交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8)响应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在供应商单位缴交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