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清水塘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聘(略)年度(非自然年,下同)常年法律顾问,现就该项目公告如下,欢迎各律所前来竞选。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略)
2.期限:(略)
二、服务内容:
1.解答我司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加盖公章的法律咨询意见书;
2.为我司草拟、制订、审查、修改法律文书;
3.应我司要求,参与重大商务或法律事务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出具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4.应我司要求,就我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等;
5.应我司要求,讲授法律事务知识,对职工进行法律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6.代理诉讼案件;
7.审查合同、公司规章制度;
8.应我司要求,参加公司重要会议、谈判及签约等活动,出具法律咨询意见;
9.办理我司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参选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3年以上,无律师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2.在服务地有固定办公场所;
3.有满足本司法律服务需求的律师团队;
4.主办律师须具有(略)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熟悉公司业务、拟代理事务的专业法律知识,具有解决疑难法律问题和代理重大诉讼案件的能力;
5.主办律师在同行业内具有良好声誉,无违法执业的记录;
6.主办律师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7.与本司无利益冲突和回避情形。
四、公告时间:
(略)年2月(略)日-(略)年2月(略)日
五、领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
(略)年2月(略)日(略):(略)
比选文件领取地点:(略)
六、评审时间
定于(略)年3月2日上午9:(略)
七、联系方式
选聘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