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院物业服务项目(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物资采购站,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家属院物业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项目地点:(略)
2.4招标范围:(略)
2.5项目规模:(略)
2.6项目预算:(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略)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得为外资独资或控股单位;
3.3供应商需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物业服务,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3.4财务要求:(略)
3.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军队采购网(https:(略)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7本项目的报名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需提供(略)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满3个月的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8公司(略)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9公司(略)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略)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有三星级以上服务标准。
3.(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参与方式:(略)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略)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三个网站查询截图;
(5)本项目的报名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略)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满3个月的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6)公司(略)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7)公司(略)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
报名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略)
4.3报名需交验的资料,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现场核验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略)
4.4竞争性谈判文件(略)元/套(现金),售后不退。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略)
5.2递交方式:(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7.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8.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