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新安佳苑项目B地块二期居配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新安佳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安佳苑项目建议书(立项)的批复锡新管经发[(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略) |
2.1.2 建设规模:(略) |
2.1.3 合同估算价:(略) |
2.1.4 工期要求:(略) |
计划开工日期:(略) |
2.1.5 其他:(略) |
2.2 招标范围:(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具备:(略)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略)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自(略)/(略)/(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3.5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略)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截止时间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7.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略)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略)栋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孙工 | 联系人: | 黄学新、冯非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略) | 传真: | | 传真: | (略)-(略)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略)@qq.com | |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