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略)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宇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长南发改字[(略)] (略)号、(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以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出资比例(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略)
2.2 项目名称:(略)
2.3 项目概况:(略)
2.4招标内容:(略)
标段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街道范围划分 |
一标段 | HZXZTB-FW-(略)-(略)-1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略)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宇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新春街道) | 新春街道 |
二标段 | HZXZTB-FW-(略)-(略)-2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略)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宇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桃源街道、鸿城街道) | 桃源街道、鸿城街道 |
三标段 | HZXZTB-FW-(略)-(略)-3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略)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宇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民康、曙光街道) | 民康、曙光街道 |
四标段 | HZXZTB-FW-(略)-(略)-4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略)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宇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长通街道) | 长通街道 |
五标段 | HZXZTB-FW-(略)-(略)-5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略)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宇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自强街道) | 自强街道 |
六标段 | HZXZTB-FW-(略)-(略)-6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略)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宇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永吉街道、南岭街道) | 永吉街道、南岭街道 |
七标段 | HZXZTB-FW-(略)-(略)-7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略)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及楼宇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明珠街道、全安街道) | 明珠街道、全安街道 |
2.5 招标范围:(略)
2.6 建设地点:(略)
2.7 服务期限:(略)
2.8 质量标准:(略)
2.9项目总投资:(略)
2.(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
3.2本项目各标段(一至七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项目各标段(一至七标段)投标人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均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近年((略)年至今)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在职、在编、在册人员,至少已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连续不间断六个月及以上(提供(略)年6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连续不间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且网上可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单位近年((略)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略)
3.5 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略)年、(略)年、(略)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略)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略)年(略)月(略)日之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中国政府采购(http:(略)
3.8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公布后,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略)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职称证除外;
3.(略)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略) 根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交易活动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本次项目预计以视频会议直播的形式组织开标,请所有参会人员开标前手机下载“腾讯会议”APP,开标前代理机构邀请招标人、监督人加入视频会议,投标人自行加入开标会议房间,并将“您的名称”修改为投标单位名称。代理机构通过视频核对投标人代表身份信息,并进行登记。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2月5日(略)时(略)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略)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略)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九、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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