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首絮维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崇明区文化科技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略)
3、预算编号:(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崇明区文化科技中心食堂餐饮服务。一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交付地址:(略)
6、交付日期:(略)
7、采购预算金额:(略)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略)
9、最高限价:(略)
(略)、合同履行期限:(略)
(略)、项目联系人:(略)
(略)、电话:(略)
(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略)-(略)-(略)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