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隔离网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略)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略)〕(略)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勐海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隔离网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磋商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格、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编号:(略)
2.采购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2.1 采购预算金额:(略)
2.2 资金来源:(略)
3.采购内容:(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 (元) | 最高预算金额(元) |
1 | 隔离网 | (略) | 米 | (略).(略) | (略).(略) |
合计: | (略).(略) |
4.交货期限:(略)
5.交货地点:(略)
6.质量要求及质保要求:(略)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7.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独立法人资格以外的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3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打印稿。
7.4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报名(报名方式:(略)
8.1电子报名:(略)http:(略))进行注册以及CA证书的办理(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注册及CA办理),并前往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办理时间:(略)
8.2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电子报名成功后,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在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海路(略)号冠嘉冠城5幢1单元(略)室)现场报名,报名及磋商文件售价:(略)
现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声明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信用查询:(略)
(5)(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略)年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略)年至今)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者《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略)年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专用收据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的(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7)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8)已办理电子报名的证明材料;
(9)上述(1)至(8)项需提供原件(审核)及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略)
9.响应文件的递交
9.1 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和光盘。
9.2 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启时间:(略)
9.3 电子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和光盘的递交地点:(略)
9.4未按指定方式上传或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和未按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的光盘,采购人不予受理。
9.5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注意事项
(1)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略)
(3)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和光盘,供应商未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和光盘,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略)
9.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略)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注:(略)
(略).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信息
附件: | 序号 | 文件名 | 创建时间 | 1 | | (略)-(略)-(略) (略):(略) | |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