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抄表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自来水用户水表抄收服务项目方案已通过 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审查。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略)%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项目地点:(略)
2.3招标范围:
2.3.1 服务范围及数量(单位:(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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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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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数(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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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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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径DN(略)及以下的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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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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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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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径DN(略)以上的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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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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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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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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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2.3.2 服务内容和要求
(1)抄表外包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略)
(2)每月抄表次数及时间,每月抄读水表至少1次,抄读时间为每月1-(略)日,当月(略)日(略):(略)
(3)根据供用水合同要求(三个月未缴清水费),实施欠费暂停供水工作(制定暂停供水计划报招标人备案)。
(4)对已欠费停水且完清欠费及复表工时费的用户,原则上(略)小时内完成复表工作(遇阀门损坏的,及时报招标人进行处理),其中在每日(略):(略)
(5)向招标人上报抄表、水费催收过程中发现的现场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略)
(6)收集用户联系电话(用于与业务相关的短信发送宣传推广服务)。
2.3.3 抄表服务期限:(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对应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能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略)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