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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申明大道472号商业用房招租

2020-11-26 重庆-万州-
所在地区: 重庆-万州-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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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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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申明大道(略)号商业用房招租

发布时间:(略)原文链接地址

标的名称 万州区申明大道(略)号商业用房招租
项目编号 (略) 租赁底价 0.(略) 万元/㎡&#(略);月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略)-(略)-(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略)-(略)-(略)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万州区 资产类别 房产租赁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租赁,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略),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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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万州区申明大道(略)号商业用房招租
坐落 万州区申明大道 楼盘名称
租赁底价 0.(略) 万元/㎡&#(略);月 租赁期限(年) 5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免租期
租金递增方式 按年递增(略)% 招租用途 商业用房
产权证号 渝((略))万州区不动产权第(略)号(系大证未分割)
楼层 第1层 结构 钢筋混凝土
房屋证载用途 商业服务 房屋建筑面积 约(略).(略)㎡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结清第一年租金及联交所服务费后(略)日内
是否存在租赁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渝大华评((略))(略)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略)-(略)-(略)
标的踏勘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略)/(略)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重庆三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略)

四、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系大证未分割,本次招租底价已包含物业费3元/㎡?月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有占用等)及相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和政策了解等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剩余租金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六、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需向出租方交纳第一年成交租金的(略)%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终止后,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标的移交前的房屋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装修、水、电、气、其它通讯线路的搭接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租期总租金的0.(略)%(单笔不足(略)元的按(略)元)向出租方、承租方分别收取。

九、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十、承租方须按限定的招租用途使用,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一、出租方负责在承租方结清第一年房屋租金及联交所服务费后(略)日内移交标的,租金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十二、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三、水、电及其它通讯线路的搭接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协助。

十四、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十五、备查资料:(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略)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平 联系电话 (略)-(略) (略)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受托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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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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