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东营市天鹅湖城市湿地工程(九期)-监理1标三次招标公告已经
东营市水务局以“
东水许可字【(略)】(略)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东营市天鹅湖城市湿地工程(九期),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内容为百亩荷塘、千亩芦岛片区,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形态塑造及土方工程、绿化工程、改碱工程、灌溉工程、园建工程、建筑工程等;工程范围北起游憩路,南至五干渠,西邻东七路,东至游憩路,工程面积为(略).2公顷,绿化面积为(略).6公顷。
监理1标计划投资约(略)万元。
工程质量等级:(略)
3.规模
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4.资金来源
专项债及自筹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含)和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高级职称(工程类),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本项目监理标分为两个标段,监理标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5.8投标人及参与本次招标的相关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本项目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略)年8月、9月、(略)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信息以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息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中国建设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招标文件售价:(略)
8.4中标人在缴纳代理费时,如需开具发票,须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地址、联系电话及邮箱);请将开票信息在开标结束后5日内发至邮箱hongxiangzbdl@(略).com,否则视为不需要发票,后果自负。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