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决定对消防维保项目进行院内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略)
1.2 采购项目编号:(略)
1.3 采购方式及评审方法:(略)
二、采购预算金额:(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
3.3 近一年((略)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从事过同类项目的经验;
3.6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拒绝有以下行为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到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为非直接采购项目,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略)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
4.2 获取地点:(略)
4.3 获取方式:(略)
五、响应文件递交事项及开标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5.2 开标日期:(略)
5.3 开标地址:(略)
5.4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逾期送达的;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或者电子投标文件,而是以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注意事项(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8.1 按照目前国家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须佩戴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到现场获取文件及参加现场开标,并做到不聚集,不喧哗;
8.2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投标文件中要求外,须额外准备一份原件并凭此进入现场,法定代表人不需此项)到现场获取文件及参加现场开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招投标和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