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新站高新区磨店社区文忠苑小区22栋111号房产招租

2020-09-25 安徽-合肥-瑶海区
所在地区: 安徽-合肥-瑶海区 发布日期: 2020年9月25日
招标代理: 注册/登录 即可查看 招标业主: 注册/登录 即可查看
招标采购正文
(* 或 略)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注册/登录
新站高新区磨店社区文忠苑小区(略)栋(略)号房产招租

发布时间:(略)原文链接地址

新站高新区磨店社区文忠苑小区(略)栋(略)号房产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磨店社区文忠苑小区(略)栋(略)号房产招租

项目编号

(略)AXXCJ(略)

委托方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磨店社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

竞价期限

公告期:(略)9(略)日9:(略)(略)(略)(略)日(略):(略)

网络一次性报价期:(略)(略)(略)日9:(略)(略)(略)(略)日(略):(略)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

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O)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略)栋(略)号房产

1

钢混

(略).(略)

6

2.(略)

1.(略)

1.该处房产坐落于安徽省合肥市文忠路与淮海大道交口向南。

2.标的情况:(略)

出租标的位于文忠苑小区东大门,因文忠路高架将在今年年底封路,未来两年时间可能会影响招租生意,特此提醒。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委托方为一般纳税人,按5%的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只能向(一般纳税人)承租方提供税率为5%的房屋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向(非一般纳税人)承租方提供房屋租赁增值税普通发票。

3.房屋禁止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略)版)第七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人员密集场所”型行业。

4.中标后,中标方需与出租方签订安全责任状。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全部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5.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餐饮行业、有毒物品或危险化学品销售,不得从事产生严重噪音、烟尘污染的行业,不得从事赌博等非法活动;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租金:(略)一年租金,以后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以中标价为准)。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招标文件获取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略)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略)分(含(略)分)到(略)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略)分(含(略)分)到(略)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略)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略)分(含(略)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略)个月。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3. 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号令)第十五、十六条规定,均可参与竞价。

特别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现场踏勘联系人:(略)

(二)本次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中标租金;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略)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承租人自《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督查部门处理。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一次性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除涉及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的情形),若原承租户未行使优先权,则最高报价者得;若原承租户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户中标。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略)

项目登记及竞价

(一)注册程序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①注册网址:(略)

②现场审核地址:(略)

③注册咨询电话:(略)

(二)招标文件获取及竞价程序

(1)完成注册及现场审核的意向承租人可使用己方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2)进入系统后,点击“网上登记”,在“登记中”列表中选择意向的标的点击“新增”按钮进行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注册时提供的银行账户一致。

(3)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4)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略)-(略)、(略))进行反馈。

(5)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注意:(略)

(4)缴费:

意向承租人招标文件获取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

特别注意: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也不得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必须通过己方银行账号转账汇入。)

保证金账号如下:

标的:(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4)查询:(略)

注意事项:(略)

(5)竞价:(略)

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可下载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竞价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重要提示:(略)

交易保证金处置

(一)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暂不退还,承租人与产权方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二)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略)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略)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略)

企业库注册

联系人:(略)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略)

技术支持

(略),(略)-(略)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的所在位置、标的外观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