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宁新中心幼儿园迁建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宁新中心幼儿园迁建项目,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略)](略)号文(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略)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工程地点:(略)
2.4 招标控制价:(略).(略)元;
2.5 建设工期:(略)
2.6 承包方式:(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3.2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略)〕(略)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略)〕(略)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五、投标登记与招标文件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略)年9月5日(略):(略),投标登记申请表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xinshide@(略).com)办理投标申请确认,确认完成后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或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公开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或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5.3 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否则不接受投标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略)年9月5日(略)时(略)分至(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
投标截止时间:(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 时(略)分至(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递交地点:(略)
开标开始时间:(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