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旅客通关管理子系统(上海海关)新一代旅通、风控、智慧卫检等系统本地化配套支持模块(第一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略)号(略)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1、 项目名称:旅客通关管理子系统(上海海关)新一代旅通、风控、智慧卫检等系统本地化配套支持模块(第一期)
2、 项目编号:SHZC(略)
3、 采购预算:人民币(略),(略).(略)元(注:(略)
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旅客通关管理子系统(上海海关)新一代旅通、风控、智慧卫检等系统本地化配套支持模块(第一期)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 交付地点:(略)
6、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略)天内交付(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7、 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略)〕(略)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略)〕(略)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携带资料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略)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1套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略)号(略)楼)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略)元/本(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谈判小组决定。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2、其他事项
1) 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至(略)年(略)月(略)日止。
2) 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详见“报价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