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广梅园二期(综保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市梅县区广梅园二期(综保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略)9】80号文(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略)-(略)03-(略)-(略)-(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增城市(梅县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除省财政专项资金支付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略)
2.3招标范围:勘察招标【含详细勘察(包含氡气检测)、超前钻、原位测试、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提供与本合同工作勘察、设计至工程竣工各阶段的相关服务。】最终的勘察、设计成果必须达到满足正常审图、施工和验收的要求。
2.4勘察工期:(略)(略)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周期:(略)(略)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略)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如有)后3天内完成补充、修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资质;
3.4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且应以承担勘察或设计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格式详见附件一)
3.5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综合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略)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如牵头人是设计单位则提供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工程师(排水相关专业)或以上职称。
3.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略)〕(略)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8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略)〕(略) 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精准施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采取若干暂行措施的通知》(梅市建函〔(略)〕(略)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9投标人信誉要求:
自(略)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略)】(略)号)执行。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5.1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
□√本工程网上邀请(纸质投标,资格后审)(提示:(略)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半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略)(略) 年6月(略)日 (略):(略)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略))(略)号,潜在投标人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略))网站“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的有关通知公告和服务指南)。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网上下载:(略)
注:(略)当联合体投标时,潜在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 6 月 (略) 日9 时(略)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略)分至9时(略)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略)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广州增城市(梅县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区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弘宇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学海路东山教育基地1号写字楼(略)5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