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LXZB(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灵溪镇华阳蜈蚣坑溪堤修复工程(三期),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略)万元;招标范围为溪堤修复及踏步6座,详见工程预算书。本工程计划工期为(略)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
2.2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略)】(略)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凡省外的企业需提供进浙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备案表;③拟投入项目班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需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且提供平台内“企业信息”及“证书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④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略)(略)年6月2日――(略)(略)年6月4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公共资源专题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年6月9日9 :(略),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略)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略)(略)年6月5日下午17时之前。
5.4 答疑时间:(略)(略)年6月8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公共资源专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略)陈建设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略) 电 话: (略)-(略)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灵溪镇招投标分中心
(略)(略)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