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波市直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略) 宗地编号: | 甬储出(略)-(略)号 | 宗地总面积: | (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碶富春江路东、灵峰山路南 | 出让年限: | (略)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用途:(略) | 城镇住宅用地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略)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略)元/建筑平方米 | 加价幅度: | (略)元/建筑平方米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 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 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在 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略) 银行帐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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