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p><strong><span>拍卖公告</span></strong></p><p><span><span> </span></span></p><p><span><spa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定于<span>(略)</span>年5月(略)日上午<span>(略)</span>时至<span>(略)</span>年5月<span>(略)</span>日上午<span>(略)</span>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span><span><a target=)
https:(略)
)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案号:(略)新(略)执(略)之六号】: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新城辖区迎宾路(略)号卓越时代商住楼1层(略)号商业用房,以实物现状为准。
评估价:(略).(略)元
第一次起拍价:(略).(略)元
保证金:(略)元。
增价幅度:(略)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1日(即(略)年5月(略)日止,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拍卖前(略)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有限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有限购买权。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略)万元以内)或(略)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略)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略)),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法律文件。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库尔勒市迎宾路东(略)米)
拍卖辅助机构联系人:(略)
咨询电话:(略)
巴州中级人民法院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