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无人机师资培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海陵南路(略)号华诚大厦B座9楼西侧华强代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9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中国民航局(CAAC)授权并认定批准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需提供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且经营种类含培训类;
2、提供主教员1名和助教员2名,须具备CAAC认证教员资质同时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提供对应证书复印件和供应单位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无人机考证培训业绩三项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if !supportLists]四、[endif]响应文件提交
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略)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响应文件份数要求:(略)
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由其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持法人代表(负责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闵女士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