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二矿副井井筒更换组合罐道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略)
公告发布时间:(略)
一、采购条件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二矿副井井筒更换组合罐道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专项资金,采购人为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二矿。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通过谈判采购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供应商。
二、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略)
范围:(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3、项目经理须为矿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今)1项类似工程业绩;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得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谈判采购;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现场购买地址:(略)
在线购买方式:(略)
(注:(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其他
1、计划工期:(略)
2、项目地点:(略)
3、质量标准:(略)
4、响应保证金:(略)
八、监督部门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公司:(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