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临沧市临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智能超声波细胞破碎仪、无菌均质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令西路(略)号附1号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采购智能超声波细胞破碎仪1台、无菌均质器1台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略)〕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制造商,在报价评分时给予报价(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评分。
2.**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企业优惠政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
(1)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 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2)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投标时,谈判申请人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略)epa.gov.cn/)查阅、下载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