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陆丰市碣石镇城市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完善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编号:(略)
采购项目名称:(略)
采购预算:(略)
项目数量:(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本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在本公告登记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登记人员必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负责人参与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书】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登记报名,同时携带所有资料原件(电子系统可查的,无需提供原件)核对(身份证除外,但获取人身份证须原件核对)及人员劳动合同跟公司近期为该员工连续缴纳的三个月社保原件备查,涉及到的人员职称证,在投标报名时均须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进行核查,否则不接受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