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京天坛医院过渡病房监护仪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8日下午(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包 号 | 名称 |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 数量 (台/套)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备注 |
1 | 监护仪 | (略) | (略) | 否 |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交货地点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指定地点 |
用途 | 医疗诊治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竞争性谈判。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竞争性谈判。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按照采购要求从采购代理机构正式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