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大学去(略)引智工程-化学试剂(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延边大学去(略)引智工程-化学试剂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公布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7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略)】(略)号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略)
方式:(略)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略)
确认参加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谈判保证金:(略)
7.2公示媒介:(略)
7.3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7.4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流程按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采购活动工作规程》执行。
7.5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内容,若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网站发布,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7.6供应商代表应遵守长春市、吉林省政务大厅、交易中心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7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楼(长春市人民大街(略)号长春雕塑公园西门对面)投标文件收取专区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递交分别单独密封的首次报价一览表和询标邮箱授权函、投标保证金票据(如有)等材料;供应商须现场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续不再另行确认密封情况。
7.8竞争性谈判最终报价方式调整为传真报价。最终报价文件将在QQ开标专用工作群组中发布,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后,项目负责人组织采购人和谈判小组组长开启传真报价室共同取出报价单(传真报价室常态锁闭),并在QQ开标专用工作群中公布报价。
7.9凡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编:(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