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塔铺街道办事处灾后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弘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略)
2、项目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略)
3、供货期:(略)
4、质量要求:(略)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政策:(略)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誉要求:(略)
2、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厂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标准、农业登记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略)
2、谈判文件获取时间:(略)
3、谈判文件售价:(略)
4、获取谈判文件后,采购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 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 谈判文件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2、竞争性谈判会议地点:(略)
3、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 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采购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现 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 供应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5、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略)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九、监督部门:(略)
十、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 购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