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卫市儿童福利院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为中卫市儿童福利院统一采购食材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略)) (略)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略)】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②**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略)】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公告下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表填写好并加盖公章后,将报名表及以下内容按照顺序扫描到一个PDF里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到工作人员邮箱((略)@qq.com),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表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代理公司。
①报名表(加盖公章);
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④供应商投标信用承诺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代理公司)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3、其他补充事宜
因代理公司场地有限,为减少人员过度集中,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每家供应商只允许 1人到场参与开标,开标后在场外等候或离场。
注:(略)
②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投标单位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或询问代理机构,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③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公告,按照公告要求在有效的报名期限内将报名表及报名表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如因投标单位自身未仔细阅读本公告而造成的报名失败,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