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婺源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婺源县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婺源县紫阳镇秀水华庭五幢一单元(略)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项目简要描述 | 数量 |
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 | 本项目报价包括软件系统供货、软件系统升级、系统对接、质保期内维保、安装、调试、辅助材料、培训、税金、保险、项目验收及其他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1项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提交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的,必须提供上述清单中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原则上拟派人员(委托代理人)不超过2名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 所有进场人员严格落实信息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提供(略)小时内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并签订《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对近(略)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参照江西疾控最新通报数据为准)通旅居史(含出差、旅游、探亲等的)禁止进入交易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