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预算金额:(略)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略)〕(略)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略)〕(略)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略)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略)
3、交货期:(略)
4、质量要求:(略)
5、交货地点:(略)
6、标包划分:(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略)、(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份不足的企业,以现有年份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结束后,评审专家资格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供应商不再提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次釆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谈判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略)
2、地点:(略)http:(略))
3、方式:(略)http:(略))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注:(略)
②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略)http:(略))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4、售价:(略)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略)
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注:(略)
5、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略)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媒介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