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燃煤合同能源采购项目G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燃煤合同能源采购项目G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9月(略)日 9点(略)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燃煤合同能源采购项目G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总供煤量(略)-(略)万吨。阶段供煤量:(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标段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略)
(2)提供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证明材料,要求材料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①如是非开采类企业投标:(略)
②如是开采类企业投标,提供该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彩色)。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注:(略)
地点:(略)
方式:(略)
http:(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竞争时限:(略)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略)
http:(略)。
3、全面贯彻庆财采【(略)】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网 址:(略)http:(略)
联系方式: (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
项目需求
一、规格型号及参数
成交方需按照采购单位锅炉设计煤种要求供应燃煤。低位发热量≥(略)千卡/千克,挥发分≥(略)%,灰分≤(略)%,全水分((略)±4)%,粘结性特点<3,粒度<(略)mm, 粉煤<(略)%,硫<0.8%。
二、其它要求
(一)项目情况说明
1、预计采购数量:
(略)-(略)采暖期预计需热量(略)万吉焦(东城热力(略)万吉焦、高新(略)万吉焦、庆北(略)万吉焦)。
注:(略)
2、投标方对采购单位所有热源锅炉现有或新增的节能设备设施,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由于采购单位采取先进的节能设备设施,产出的经济效益归采购单位所有,成交方不得提出异议。
3、供煤量:(略)
4、供煤量考核:(略)
5、东城热力、高新热力、庆北热力三座热源储备燃煤由成交方负责管理,出现的任何损失由成交方自行承担。
6、采购单位向成交方提供储煤场地。成交方负责燃煤的铁路运输、卸煤、短运、上煤、除渣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投标时需自行考虑所需设备设施、人力等成本。
7、煤场苫盖必须达到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要求(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方承担);如未达到要求,所造成的损失(含环保部门的全部罚款)均由成交方承担,同时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采购单位煤场现有的防尘抑尘设施由成交方负责维护维修,相应的费用由成交方承担,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防尘抑尘设施现状;本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予以验收,成交方必须保证防尘抑尘设施完好,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方进行修复或动用履约保证金进行修复;如未在采购单位要求的时限内维修,成交方承担违约责任,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略)元/次。
8、计量:(略)
9、热计量仪表需委托具有标定本产品合法资质的单位进行二次标定,招标、成交方代表全程参与标定与安装过程。
(略)、计量设备出现故障时,按照故障日前两日平均值及热源集散控制系统运行参数理论计算值,两者取低值作为结算依据。
(略)、发票:(略)
(略)、本次中标单价*实际产生的吉焦为采购单位与成交方结算价格,结算价格包括煤价、铁路运费(以铁路运费票据为准)、车皮取送费、输煤、场地攒煤、铁路轨道衡检定费及维修费、卸煤桥吊维修费、上煤和除渣人工费、机械费、卸车费、扫车费、卸车延时费,倒运中的装卸费及汽运费、税费、技术服务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略)、煤场有积水等情况,成交供应商自行清排,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略)、因中标方供煤的质量、数量等原因造成采购单位调用应急煤时,由中标方无偿提供装卸、倒运、遮苫、上煤、除渣、运行等应急煤到场投用作业,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应急煤产生的热量收益归采购单位,中标方不得提出异议。
(略)、中标方断供期间,无偿提供煤场遮苫、上煤、除渣、运行等作业服务,至下一个中标方到场接管且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中止。
(二)项目运作模式
1、采购单位负责东城热力、高新热力、庆北热力三座热源生产运行管理。成交方提供合同期内燃煤,可派驻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对热源生产运行过程进行节能诊断和合理化建议,无权干涉采购单位合理的实际运行工作。采购单位与成交方按采暖期产热量与中标单价的乘积结算合同价款。
2、成交单位按照各热源单位要求配备的相应的作业人员,分别负责东城热力、高新热力、庆北热力三座的煤场遮苫、上煤、除渣、运行等作业服务。
(三)专业分包要求
本项目包括劳务、运输、机械工作内容允许中标供应商进行专业分包,在合同期内,成交方可确定专业分包企业,为了便于成交方管理工作,采购单位允许成交方每个采暖期前调整二次合作分包商,并提供分包单位详细信息,其他时间采购单位不承认、不接受(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分包商变更。
(四)标段划分:(略)
(五)燃煤验收标准:
成交方需按照采购单位锅炉设计煤种要求供应燃煤,燃煤质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燃煤值满足以下要求(入场条件):(略)
2、炉膛温度指标:(略)
3、成交方供应燃煤必须保证采购单位锅炉能够达到设计最大出力。(庆北热力锅炉设计额定出力(略)MW,高新热力2#热源锅炉设计额定出力(略)MW,高新热力3#热源锅炉设计额定出力(略)MW)
以上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成交方提供产品视为合格,累计两次(含两次)不满足入场条件,或同时出现不满足第二、第三款时,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不承担由此给成交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六)燃煤采样:
1、燃煤进场前,由采购单位和成交方代表共同按照GB_T(略)-(略)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及本项目采购要求的相关参数,进行煤炭采样。
2、密封煤样三份,一份送至采购单位指定的化验机构(能够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检测;一份交给采购单位单位留存;一份贴上有采购单位及成交方代表签字的封条,留作复检依据。如成交方代表无法联系或没有到达指定煤场,则视同成交方认同采购单位采样过程及化验结果。
3、每次煤质检验以上述检测报告为准。如有异议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煤质检验机构进行复检,检测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如抽检合格则送检费用由采购方提供,如抽检不合格,送检费用由供货方支付,且不予验收付款。
4、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定期、批次送至省内专业检测机构化验。
(七)其他约定
1、成交方所承担采购单位所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操作,服从采购单位合理合法指挥,由于成交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因不按照采购单位安全制度开展工作,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成交方负责,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方承担。本标段成交方负责卸煤和燃煤运输(含二次倒运、厂区内倒运、上煤、攒煤、作业区清渣),成交方按照铁路部门对采购单位和成交方的相关要求开展铁路运输及卸车等工作。卸煤和燃煤运输中出现的安全责任均由成交方自行负责。
2、成交方不能按采购单位要求开具发票,导致无法按时结算时,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作为民生行业,非采购单位出现重大事故,需利用采购单位热源紧急供热,成交方必须按照中标单价,无条件予以支持,不得以非合同主体为由,提升价格或做出其它不利于安全运行的事宜。
4、炉渣归采购单位所有。
5、成交方有权(可随时)提出锅炉运行合理调节建议。在不危及安全运行、保证供热需求、不恶意增加采购单位(水、电)成本的情况下,采购单位原则上按建议调整锅炉运行。
6、采购单位原有库存燃煤与成交方供应的燃煤,实行分别存放。采购单位燃用原有库存燃煤期间产生的热能销售收益归采购单位。
7、现有库存处置:(略)
8、合同到期且双方无法继续合作时,按以下方式处置剩余燃煤,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略)
(略)、取送车费、卸车后的扫车(含扫线)、二次装车、外运、场地清理、堆方码垛、浇水、看护,均由成交方自行组织,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费用。同时,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卸车形成的延时费,由成交方负责;如不及时交纳,将按延时费额度扣除结算款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略)、汽车衡:(略)
(略)、甲方可友情提供协调铁路专线进行运煤,装卸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与铁路运维方或铁路产权人协商结算,并接收、服从铁路运输计划调配、车皮取送车的调度及日常管理;铁路专线系成交方提供的友情协助,乙方未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运煤时段,致使未完成供煤量或造成增加煤炭卸运等成本,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
(略)、由供应商自行进行场地清理,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费用。
(略)、配备具有建筑行业工程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中级含以上)人员2名,必须按铁路部门要求,实际工作中核验,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且第一批煤到场前完成培训和备案。未备案造成的无法卸煤责任和损失由成交方承担。其他作业人员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件。上述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实际工作中核验。
(略)、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完全认可招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燃煤合同能源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及附件的各项内容。
(略)、本标段合同期限:(略)
(略)、其他事宜执行《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燃煤合同能源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各项条款。
(略)、东城热力热源锅炉设计额定出力(略)MW,6台;高新热力2#热源锅炉设计额定出力(略)MW,5台;高新热力3#热源锅炉设计额定出力(略)MW,5台;庆北热力热源锅炉设计额定出力(略)MW,4台
(略)、本标段所属行业分类:(略)
(略)、本标段描述中“东城或东城热力”全称为“大庆市东城热力有限公司”,“高新或高新热力”全称为“大庆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庆北或庆北热力”全称为“大庆市庆北热力有限公司”。
(略)、质量要求:(略)
(略)、在履约保证金交纳后3日内签定合同,如未及时签订,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单位可依法顺延。
(略)、合同签订后,中标方未完成阶段供煤量的(略)%时,视为断供,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依法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