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第三方审计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Z(略)FW(略)
1. 采购条件
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略)](略)号)批复立项;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略)】(略)号)同意初步设计,资金已经批准落实,现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第三方审计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拟对本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北起梅州市新建的梅州西站,途经梅州市梅县区、丰顺县、揭阳市,南至潮州市,引入厦深铁路潮汕站,线路正线全长(略).(略)km,设计时速(略)km/h,客运专线铁路。由铁路总公司和广东省合作建设,资本金(略)%,其中铁路总公司出资(略)%,广东省出资(略)%。
2.3 计划工期
本服务自合同生效日起至(略)年9月底为止。
2.4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略)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执业五年以上。
3.2 本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条件:
3.2.1资质要求:(略)
3.2.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3业绩要求:(略)
3.2.4信誉要求:(略)
3.2.5谈判响应人及谈判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略)年8月~(略)年8月(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
的行贿犯罪记录。
3.2.6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2 .7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2.8人员要求:
3.2.8.1人员需具备承担本次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及审核工作的能力,人员配备数量需满足能在委托方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提交报告。
3.2.8.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略)年及以上,且有从事铁路或公路或地铁或城市轨道交通或类似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及审核等业务的经历。
3.2.8.3配备人员需驻现场办公。
3.2.9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本项目的施工、设计、监理、第三方审价服务等参建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3.2.(略)失信被执行人,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办建设〔(略)〕(略)号)文执行。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
3.2.(略)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7月(略)日至7月(略)日,每日上午 9 时(略)分至 (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把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等扫描件发至shenjzjcb@(略).com购买磋商文件,并在邮件中备注收件地址,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磋商文件(pdf版)发出。谈判响应人在购买完磋商文件后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略)
4.2 磋商文件每标段售价¥ (略)元,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磋商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招标代理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且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购买标段号。招标代理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略)
开户名称:(略)
账 号:(略)
4.3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购磋商文件。
5. 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略)年8月6日9时(略)分至(略)年8月6日(略)时(略)分,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6日(略)时(略)分,在深圳市罗湖区船务街(略)号渔景大厦(略)楼会议室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磋商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略).com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略)号国海广场C座7层
|
邮编:
|
(略)
|
项目经理:
|
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略))
|
|
联系人:
|
庞工、郭工、李工
|
电话:
|
(略)、(略)、(略)-(略)
|
传真:
|
(略)-(略)
|
电子邮件:
|
Crmscgz(略)@(略).com
|
|
|
|
|
|
|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略)年7月(略)日
附件1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资质要求
|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执业五年以上。
- 具有国家财政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
|
2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略)年8月-(略)年8)独立承担过铁路或公路或地铁或城市轨道交通或类似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业绩。
|
4
|
信誉要求
|
1. 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略)年8月~(略)年8月)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略)年8月~(略)年8月)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略)年8月~(略)年8月)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在承担过的项目中出现过重大审计审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2.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4. 失信被执行人,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办建设〔(略)〕(略)号)文执行。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
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1年((略)年8月-(略)年8月)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5
|
辖内失信
|
谈判响应人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1年内不曾在采购人(铁路局或铁路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
|
6
|
其他
|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本项目的施工、设计、监理、第三方审价服务等参建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
附件2
谈判响应人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机构设置要求
|
在深圳指挥部现场设立竣工决算项目组
|
2
|
人员数量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至少包含2名注册会计师。
|
3
|
人员岗位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项目主审)(1人)
|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略)年及以上,且有从事铁路或公路或地铁或城市轨道交通或类似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及审核等业务的经历。
|
项目副审(1人)
|
需提供类似项目从业经验、社保证明。8年以上从业经历。
|
其他技术人员
|
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数自定。
|
注:(略)
2. 项目主审人员工作经历须附相应的证明文件。
|
注:(略)
我要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