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略)年食盐辅助执法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收到邀请的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谈判。
一、 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 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略)
四、 采购数量 :(略)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略)
2.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略)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略)
4.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服务(不允许进口产品\服务参加)。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略)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
4.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5.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6.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略)〕(略)号)、《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略)〕8号)以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查询方式:(略)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略) 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4月1日(略)时(略)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略)
2.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首先要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谈判,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谈判应答文件,又不参加谈判,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谈判报名(确认邀请)。在网上确认邀请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八、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谈判应答文件。所有谈判应答文件应于(略)年4月1日(略)时(略)分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略)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九、 谈判时间:(略)
十、 谈判地点:(略)
十一、 谈判方式:(略)
十二、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止。
十三、 重要提示:(略)
十四、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法定媒体:(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十五、 联系事项
(一)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编:(略)
邮箱:(略)
(二)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