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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矿物油及废乳化液收集、贮存、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2018-08-15 湖北-武汉-洪山区
所在地区: 湖北-武汉-洪山区 发布日期: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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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工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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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略)](略)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略)](略)号)的要求,对黄冈市天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及废乳化液收集、贮存、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内容进行简本公示,其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性质:(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略)

  项目总投资:(略)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域内SO2、NO2、TSP、PM(略)、PM2.5等常规污染物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要求;H2S、NH3、酚等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略)-(略))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长江黄冈段3个监测断面、巴河2个监测断面及长河1个断面中所有监测因子单项水质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中Ⅲ类水体水质标准。

  2.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各项因子其监测值均小于标准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略))Ⅲ类标准要求。

  2.4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工程区场界及居民点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3类标准。

  2.5土壤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土壤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略))表1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的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3.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工艺废气、加热炉(燃料为工艺未凝气及副产轻质燃料油)、燃气导热油炉废气及其它公辅工程无组织排放废气。根据本项目废气排放特征,结合环境标准值、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选取非甲烷总烃、SO2、NOx、颗粒物、H2S、NH3作为大气污染主要影响的预测因子。

  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可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项目厂址周围地势较平缓、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较好,采用HJ2.2-(略)推荐的估算模型SCREEN3模型预测,项目排放污染物非甲烷总烃、SO2、NOx、颗粒物、H2S、NH3最大落地点浓度占标率均小于(略)%,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改变现有大气环境功能,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但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经计算,改扩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以罐区边界外推(略)m、生产车间边界外推(略)m、1、2号仓库边界外推(略)m、污水处理站边界外推(略)m范围的包络线所包裹的厂界外的区域。

  经现场勘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在以后的规划中,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居民楼、医院、机关、科研单位、食品企业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3.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地面冲洗废水、油罐清洗废水、实验室检验清洗废液、污水处理站废气喷淋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略).(略)m3/a,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实验室检验清洗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芬顿氧化+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厌氧好氧+MBR+纳滤”工艺,污水处理后部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部分达到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和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A准后通过处理厂排污口排入长江,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须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杜绝非正常排放的发生。

  3.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风机、物料输送泵、真空泵等设备噪声,其声级为(略)~(略)dB(A)。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略))中推荐的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模式预测,噪声源在采取围护、消声、减振等措施后,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时,对环境的预测值较小,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3.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量为(略).(略)t/a。危险废物(废油泥及残渣、废活性炭、污泥、废导热油、废油桶、蒸馏残渣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处置,不排放,对外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在正常情况下,根据污水处理方案,本项目所有污水经过处理达到达标后排放,不会直接进入地下水,因此,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对会地下水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渗入会引起较为明显的增值,且会在长时间内造成较大的污染。因此,建设单位应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设置防渗漏措施、渗漏监测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等,以减少地下水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另外,本项目所在地周边均已实现自来水供应,水井已基本废弃或不再作为饮用水,因此在发生事故时,地下水污染对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不会造成大的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地下水的污染和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和程度之内。

  4.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结论

  4.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工艺废气、加热炉(燃料为工艺未凝气及副产轻质燃料油)、燃气导热油炉废气及其它公辅工程无组织排放废气。

  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包括蒸馏冷凝过程中产生的未凝气经管道送至加热炉焚烧,压滤机压滤废气、灌装废气、注油废气、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加热炉及导热油炉烟气通过烟囱高空排放,废气中SO2、NOx、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标准的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工艺废气、储罐大小呼吸、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通过绿化及相关清洁生产和管理措施控制其对环境的影响。

  4.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地面冲洗废水、油罐清洗废水、实验室检验清洗废液、污水处理站废气喷淋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略).(略)m3/a,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实验室检验清洗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芬顿氧化+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厌氧好氧+MBR+纳滤”工艺,污水处理后部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部分达到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和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A准后通过处理厂排污口排入长江。

  4.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项目在采取围护、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在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时,四周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3类标准,能达标排放。

  4.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占地(略)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设单位应作好危险废物的临时存放和地面防渗工作。综上所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不排放。

  4.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不同区域或部位可能泄露物对地下水可能污染的程度,将地下水污染源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分别采取不同程度的防渗措施。

  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装置区、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采用结晶型防渗水泥表面加结晶型防渗涂料做防渗处理,渗透系数不大于(略)-(略)cm/s。

  一般污染区包括仓库、办公区采用混凝土硬化。

  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环境风险结论

  本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略)-(略))评价工作级别划分标准的要求,确定本次风险评价级别为二级。全厂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略)m3,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小于(略)m3。

  根据项目风险分析,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储罐泄露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最大可信事故的可接受水平<(略)-7。通过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事故控制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报告书,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细化安全评价,明确安全防护距离,可将环境风险水平控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同时,项目必须落实防渗漏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免造成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的污染。

  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6.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6.1项目建设的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是回收利用处置废油、废乳化液以及废油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略)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略)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款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略)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同时项目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挥发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环保政策的要求。

  6.2项目选址与规划的相符性

  项目选址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略)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略)年本)》中所列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符合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及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冈化工园产业定位的要求,项目的规划和选址合理。

  6.3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

  项目生产装置区和辅助生产区按工艺流程进行布局,简洁流畅,降低了转运成本,也减少因物料发生泄漏和洒落的风险。各建筑之间满足安全距离,主要污染源与周边敏感点的距离均满足所需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并尽量远离敏感点,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总体而言,项目平面布置合理。

  7.结论

  黄冈市天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及废乳化液收集、贮存、利用、处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该项目生产工艺先进,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和清洁生产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8.环评公示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略)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略)

  公示时间及方式:(略)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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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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