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本项目新增球罐及配套设施工程在现有项目用地红线内建设,不涉及新增占地;连通中海壳牌管线在现有项目管廊和公共管廊上铺设,不涉及水下施工作业。 (1)水动力影响 本项目物料输送管道在现有项目管廊和公共管廊上铺设,不涉及水下施工作业,不会对水动力环境造成影响。 (2)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 本项目物料输送管道在现有项目管廊和公共管廊上铺设,不涉及水下施工作业,不会对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造成影响。 (3)海水水质环境影响 本项目物料输送管道在现有项目管廊和公共管廊上铺设,不涉及水下施工作业;建筑施工废水、管道试压排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用槽罐车定期清运,不直接外排。项目施工不会对项目所在海域及附近海域的水质产生明显的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不增加冷排水排放量;初期雨水收集后,经过滤回用于罐体喷淋降温,不外排;机修油污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用槽车外运至大亚湾石化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通过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第二条污水排海管线排放。对周边海洋水环境质量产生影响较小。 (4)海洋沉积物影响 本项目物料输送管道在现有项目管廊和公共管廊上铺设,不涉及水下施工作业,不会对海洋沉积物造成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新增球罐及配套设施工程为位于原厂界(或永久用地)范围内,联通中海壳牌管线在现有项目管廊和公共管廊上铺设,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占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对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联通中海壳牌管线在现有项目管廊和公共管廊上铺设,不涉及水下施工作业,对附近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施工期无废、污水直接排放,不会对项目附近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6)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通过采取在施工场地内设置简易洗车装置、在施工边界设置围挡、每日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洒水、运输车辆加盖密闭,同时对裸露地表进行及时硬化等措施,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低污染排放的车辆和设备,日常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的影响很小。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表明,a)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非甲烷总烃)(略).(略)%≤(略)%;b)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NO2)1.(略)≤(略)%;c)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现状浓度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对于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略))AERMOD预测模型模拟计算,本项目各污染物对厂界外的短期最大贡献浓度均没有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综合分析认为,正常排放时,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非正常排放时,SO2、NO2、PM(略)、PM2.5、TVOC、非甲烷总烃等因子1小时平均质量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 (7)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周边没有声环境敏感点,通过设置施工围挡的措施,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午间和夜间不进行施工,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运营期,项目周边没有声环境敏感点。由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库区边界噪声昼间贡献值的最大值为(略).(略)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限值(昼间≤(略)dB(A));夜间不考虑装车(装船)作业,库区边界噪声夜间贡献值的最大值为(略).(略)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限值(夜间≤(略)dB(A))。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库区边界噪声昼间贡献值的最大值为(略).(略)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限值(昼间≤(略)dB(A));夜间贡献值的最大值为(略).(略)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限值(夜间≤(略)dB(A)),超标值为5.(略)dB(A)(<(略)dB(A)),满足过夜间频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略)dB(A)的要求。 (8)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建筑垃圾统一运往专门的余泥渣土受纳场进行处置处理;废焊条和废弃防腐材料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暂存,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间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直接外排,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9)土壤和地下水影响 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略)-(略))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本项目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三类进行分别防渗。 在做好分区防渗,严格日常管理和检查的情况下,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二、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期:(略) 营运期:(略) 2、废水 施工期:(略) 运营期:(略) 3、噪声 施工期:(略) 运营期:(略)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略) 运营期:(略)2,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的要求建设和维护使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间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直接外排。 5、环境风险 为了有效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和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项目从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物料泄漏、消防废水收集等方面识别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并对应制定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应建立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事故通报联动机制和事故处理中的配合机制,应急预案制定后要与上述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接触,把本项目的预案纳入各级政府的应急援助体系之中。 6、土壤和地下水 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略)-(略))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本项目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三类进行分别防渗。 7、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物料输送管道在现有项目管廊和公共管廊上铺设,不涉及水下施工作业;营运期不增加冷排水排放量。因此,本项目不涉及海洋生态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