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7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云南-昆明-西山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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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通讯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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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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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锡尾矿及冶炼废渣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 |
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冲坡哨<> |
个旧市盛云有色冶炼厂<> |
云南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拟建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冲坡哨,属于云南个旧产业园区-个旧市新材料产业园内,占地面积约(略).9m2(其中粗炼厂区(略).9m2、精炼厂区(略)m2),所在区域属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略)年版)》中明确的合规园区。根据项目备案证和《报告书》,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改,拟分粗炼和精炼两个厂区建设,粗炼厂区主要建设锡粗炼工段,包括储料仓、粉煤配置工段、烟化工段、回转窑焙烧工段、电炉还原熔炼工段以及配套的除尘脱硫设施;精炼厂区主要建设火法精炼和电解精炼工段,主要包括电解精炼工段、结晶和真空精炼工段以及配套的除尘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处理锡尾矿再生中矿(略)t和含锡冶炼废渣(略)t,主要产品精锡(略)t/a,副产品真空铅(略)t/a。项目估算总投资为(略).(略)万元。<> |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环境空气。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敏感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为TSP和PM(略),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围挡施工等措施后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在空气环境中经一定的距离自然扩散、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同时各种运输车辆的出入,对路沿线的住户造成一定影响。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可减小施工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将逐渐减弱。 (2)水环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内洒水、道路浇洒用水、车辆冲洗用水以及建筑养护用水等,不外排。 (3)声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伴随施工过程,随施工进度不同,噪声源强不同,造成的影响也不同。通常情况下,施工期产生的噪声随施工结束后将消失。但是做为建设单位为保护项目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应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如建造围墙、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略) 危险废物:(略) (5)生态环境。项目不新增用地,且项目区域内的生物群落、物种、种群均为当地最为常见的群落、物种、种群,以人工植被为主。项目建设虽然会导致部分人工植被减少,但对物种多样性、遗传基因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周边区域野生动植物物种、种群数量及其生境没有破坏性影响,更不会导致评价区域内任何一个物种、种群及特有生境的消失。<> (二)运营期 (1)废气:(略) (2)废水:(略) (3)噪声:(略) (4)固废:(略)<>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废气: 1)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2)土石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根据气象条件,适时进行排水、土壁支撑等准备工作。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 3)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下列措施之一:(略) 4)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略) 5)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在工地出口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应及时清扫冲洗带出泥土,采用吸尘或水冲洗的方法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 6)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 (略) 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7)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可从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打包装框搬运,不得凌空抛撒; 8)施工方还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注重保护植物,建立施工监理队伍,对砍伐的植被实行等量补偿。 废水: 项目施工场地设置1个(略)m3沉淀池,用于施工期间污水处理和临时贮存,处理后返回施工过程中,实现施工废水零排放。 噪声: 1)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要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长时间鸣笛,减速慢行; 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噪声级过高;各种高噪声级机械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或施工场地中央,通过距离衰减和外围建筑阻隔来实现降噪; 3)施工机械选型时选用低噪声的设备:(略) 固体废物: 1)鼓风炉拆除产生的耐火砖属于危废,因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 2)冶炼车间、料场、渣场等可能有含铅、砷等重金属烟粉尘及危险固废残留,必须全部按危险废物转移程序,交由有处理相应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 3)火法车间设备、反射炉拆除产生的耐火砖属于危废,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 4)电解槽技改期间产生的废电解液属于危废,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 5)冶炼车间、料场、渣场等可能有含铅、砷等重金属烟粉尘及危险固废残留,必须全部按危险废物转移程序,交由有处理相应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 6)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用于回填工业场地; 7)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8)项目加强对施工渣土的管理,严禁将施工渣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倾倒入河。 (二)运营期: 废气: 1)粉煤配制系统粉尘经负压风选进入电袋复合收尘器(除尘效率(略).(略)%),收尘后经1#排气筒排放(高(略)m,内径1.2m); 2)烟化炉、回转窑和电炉环境集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略)%)后进入环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脱硫效率达(略)%、除重金属效率为(略).9%、除尘效率为(略).9%)后经2#排气筒排放(高(略)m,内径3.2m); 3)烟化炉烟尘经沉降室+余热回收+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进入1#脱硫塔(除尘效率为(略).9%、脱硫率达(略)%、重金属去除率达(略).9%),处理后经4#排气筒排放(H=(略)m、Φ=3.6m); 4)回转窑和电炉尾气,经各自的沉降室+表冷器+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进入2#脱硫塔(除尘效率为(略).9%、脱硫率达(略)%、重金属去除率达(略).9%),处理后经3#排气筒排放(H=(略)m、Φ=4.0m); 4)项目熔化、脱杂、浇铸采用天然气间接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由 5#排气筒(H=(略)m、Φ=1.5m)直接排放; 5)火法精炼系统环境集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略)%)后一起进入环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脱硫效率达(略)%、除重金属效率为(略).9%、除尘效率为(略).9%)后经 4#排气筒排放(高 5m,内径 1.2m); 6)配料系统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收尘器(除尘效率(略).9%)收尘后由1根(略)m高排气筒(粗-5#,内径0.5m)排放;<> 石灰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略).9%),经(略)m高排放口外排。 废水: 1)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 2)粗炼厂初期雨水经(略)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再经过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略).4m3/d、采用“石灰—铁盐法”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粗炼厂初期雨水经(略)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再经过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略)m3/d、采用“石灰—铁盐法”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站(项目采用“中和+混凝沉降+氧化+澄清”废水处理工艺处理,粗炼区脱硫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略)m3/d,精炼区脱硫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略)m3/d)处理后,再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5)项目粗炼厂食堂废水经隔油(容积0.5m3)后和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容积(略)m3)预处理后,再经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为(略)m3/d、处理工艺为MBR)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雨季储存于蓄水池(容积(略)m3); 6)项目精炼厂食堂废水经隔油(容积0.5m3)后和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容积6m3)预处理后,再经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为7m3/d、 处理工艺为MBR)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雨季储存于蓄水池(容积(略)m3); 7)粗炼厂生活污水处理站(1#)设置有效容积为3.5m3事故池; 8)精炼厂生活污水处理站(2#)设置有效容积为2m3事故池; 9)精炼厂初期雨水处理站设置有效容积为(略)m3事故池; (略))粗炼厂初期雨水处理站设置有效容积为(略)m3事故池; (略))粗炼厂脱硫废水处理站设置有效容积为(略)m3事故池;<> (略))精炼厂脱硫废水处理站设置有效容积为(略)m3事故池;。 噪声:(略) 地下水:(略) 2)设置三个监测井:(略) 固废:(略) 2)危废暂存间(精炼厂)位于精炼厂厂区西南侧,占地(略)㎡,用于暂存阳极泥和废机油; 3)水淬渣中转场占地面积(略)㎡,堆存量约(略)t; 4)脱硫渣池,脱硫渣暂时按危险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5)生活垃圾拟通过分散布置的垃圾桶收集。<> |
项目位于个旧市特色工业园区沙甸民族特色工业示范区,项目建设符合《个旧市特色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改】((略)-(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且项目已取得了个旧市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技改项目的入园证明,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项目免予开展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本项目在个旧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第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5日。发布内容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发布的内容。同时,本项目于(略)年4月(略)日和(略)年4月(略)日在当地主要媒体(红河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 在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送审前全本公示期间均无反馈意见。问卷调查中同样无反对意见,一致支持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告在(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5公示期间,无公众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书,无公众对本项目公开的环境信息反馈意见。(略)年1月(略)日,在个旧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以及区域削减方案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来电来函,无公众对本项目公开的环境信息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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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灰渣无害化处理资源再利用项目<> |
云南富宁产业园区富宁片区青龙坪区块<> |
云南户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绿盟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云南富宁产业园区富宁片区青龙坪区块,占地(略).3m2,为三类工业用地。该地块原为“富宁县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用地,已建设部分框架厂房,到(略)年(略)月,建设单位决定停止建设“富宁县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在该项目占地范围内已建工程基础上重新规划设计、建设“铝灰渣无害化处理资源再利用项目”。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拟建设1条(略)t/a铝灰渣处理生产线,属于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危废原料仓库、产品仓库,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生产车间主要布置球磨筛分区域和熔铝、煅烧区域,球磨筛分区域主要设置4套球磨筛分系统,熔铝、煅烧区域主要设置5台煅烧炉、2台回转炉(一备一用)、3套球磨系统、5个冷却筒等。年产铝锭(略)吨、高铝矾土熟料(略).(略)吨、结晶盐(略).(略)吨。《报告书》确定的拟处理的铝灰渣为HW(略)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及配伍方案为:(略)<> |
一、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类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TSP、PM(略)、PM2.5、SO2、NO2、氟化物、HCl、Pb、As、Cd、Cr、Hg、Mn、氨、二噁英在评价范围内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短期浓度占标率均小于(略)%,年均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小于(略)%。根据叠加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TSP、PM(略)、PM2.5、SO2、NO2、氟化物、HCl、Pb、As、Cd、Hg、Mn、氨、二噁英在叠加背景浓度和在建污染源后,各关心点和网格点预测值保证率日均浓度、年均浓度、小时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对各关心点的影响较小。厂界预测落地浓度TSP、SO2、NOx、氟化物、氯化氢、铅、镉、汞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周界外最高浓度点浓度限值,氨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标准限值。本项目非正常情况下,污染物SO2、NOx、氟化物、氯化氢、氨区域小时地面最大落地浓度网格点出现超标,关心点未出现超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略))及预测结果,项目需在厂界西南侧设置(略)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关心点。当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厂界外污染物短期落地浓度全部达标,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本项目生产车间、1#危废原料仓库、2#危废原料仓库均需设置(略)m的卫生防护距。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分布,距离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与厂界直线距离为(略)m,不涉及环保搬迁。总之,在做好本项目的“三同时”及污染物排放管理的基础上,做好区域污染整治的条件下,评价认为从环境空气角度出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项目产生的喷淋废水经收集后用于脱硝系统尿素溶液配制;冷却系统废水、软水站排浓水经各自废水收集系统收集后送至蒸发结晶系统用于钾钠复合盐溶解配液;脱硫废水、化验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事故废水经各自废水收集系统收集后送至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喷淋、脱硫、循环冷却系统和钾钠复合盐溶解配液;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对周边的水环境影响很小。运营期产生噪声经消声、减振、厂房隔声、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B(略)-(略))3类标准,关心点处声环境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产生的收尘灰、熔铝残灰、结晶盐压滤渣可返回生产系统参与生产;废分子筛、废离子树脂由厂家上门更换带回处置;脱硫渣和生产废水处理污泥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包装袋、废过滤布袋、化验废液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固废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略)<> 废水:(略)<> 固废:(略)<> 噪声:(略)<> 地下水/土壤:(略)<> |
(略)年(略)月(略)日,建设单位确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将项目信息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略)<> (略)年(略)月(略)日,《铝灰渣无害化处理资源再利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建设单位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网络公示(https:(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通讯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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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冲坡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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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拟建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冲坡哨,属于云南个旧产业园区-个旧市新材料产业园内,占地面积约(略).9m2(其中粗炼厂区(略).9m2、精炼厂区(略)m2),所在区域属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略)年版)》中明确的合规园区。根据项目备案证和《报告书》,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改,拟分粗炼和精炼两个厂区建设,粗炼厂区主要建设锡粗炼工段,包括储料仓、粉煤配置工段、烟化工段、回转窑焙烧工段、电炉还原熔炼工段以及配套的除尘脱硫设施;精炼厂区主要建设火法精炼和电解精炼工段,主要包括电解精炼工段、结晶和真空精炼工段以及配套的除尘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处理锡尾矿再生中矿(略)t和含锡冶炼废渣(略)t,主要产品精锡(略)t/a,副产品真空铅(略)t/a。项目估算总投资为(略).(略)万元。<> |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环境空气。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敏感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为TSP和PM(略),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围挡施工等措施后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在空气环境中经一定的距离自然扩散、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同时各种运输车辆的出入,对路沿线的住户造成一定影响。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可减小施工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将逐渐减弱。 (2)水环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内洒水、道路浇洒用水、车辆冲洗用水以及建筑养护用水等,不外排。 (3)声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伴随施工过程,随施工进度不同,噪声源强不同,造成的影响也不同。通常情况下,施工期产生的噪声随施工结束后将消失。但是做为建设单位为保护项目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应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如建造围墙、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略) 危险废物:(略) (5)生态环境。项目不新增用地,且项目区域内的生物群落、物种、种群均为当地最为常见的群落、物种、种群,以人工植被为主。项目建设虽然会导致部分人工植被减少,但对物种多样性、遗传基因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周边区域野生动植物物种、种群数量及其生境没有破坏性影响,更不会导致评价区域内任何一个物种、种群及特有生境的消失。<> (二)运营期 (1)废气:(略) (2)废水:(略) (3)噪声:(略) (4)固废:(略)<>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废气: 1)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2)土石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根据气象条件,适时进行排水、土壁支撑等准备工作。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 3)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下列措施之一:(略) 4)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略) 5)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在工地出口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应及时清扫冲洗带出泥土,采用吸尘或水冲洗的方法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 6)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 (略) 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7)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可从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打包装框搬运,不得凌空抛撒; 8)施工方还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注重保护植物,建立施工监理队伍,对砍伐的植被实行等量补偿。 废水: 项目施工场地设置1个(略)m3沉淀池,用于施工期间污水处理和临时贮存,处理后返回施工过程中,实现施工废水零排放。 噪声: 1)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要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长时间鸣笛,减速慢行; 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噪声级过高;各种高噪声级机械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或施工场地中央,通过距离衰减和外围建筑阻隔来实现降噪; 3)施工机械选型时选用低噪声的设备:(略) 固体废物: 1)鼓风炉拆除产生的耐火砖属于危废,因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 2)冶炼车间、料场、渣场等可能有含铅、砷等重金属烟粉尘及危险固废残留,必须全部按危险废物转移程序,交由有处理相应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 3)火法车间设备、反射炉拆除产生的耐火砖属于危废,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 4)电解槽技改期间产生的废电解液属于危废,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 5)冶炼车间、料场、渣场等可能有含铅、砷等重金属烟粉尘及危险固废残留,必须全部按危险废物转移程序,交由有处理相应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 6)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用于回填工业场地; 7)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8)项目加强对施工渣土的管理,严禁将施工渣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倾倒入河。 (二)运营期: 废气: 1)粉煤配制系统粉尘经负压风选进入电袋复合收尘器(除尘效率(略).(略)%),收尘后经1#排气筒排放(高(略)m,内径1.2m); 2)烟化炉、回转窑和电炉环境集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略)%)后进入环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脱硫效率达(略)%、除重金属效率为(略).9%、除尘效率为(略).9%)后经2#排气筒排放(高(略)m,内径3.2m); 3)烟化炉烟尘经沉降室+余热回收+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进入1#脱硫塔(除尘效率为(略).9%、脱硫率达(略)%、重金属去除率达(略).9%),处理后经4#排气筒排放(H=(略)m、Φ=3.6m); 4)回转窑和电炉尾气,经各自的沉降室+表冷器+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进入2#脱硫塔(除尘效率为(略).9%、脱硫率达(略)%、重金属去除率达(略).9%),处理后经3#排气筒排放(H=(略)m、Φ=4.0m); 4)项目熔化、脱杂、浇铸采用天然气间接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由 5#排气筒(H=(略)m、Φ=1.5m)直接排放; 5)火法精炼系统环境集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略)%)后一起进入环集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脱硫效率达(略)%、除重金属效率为(略).9%、除尘效率为(略).9%)后经 4#排气筒排放(高 5m,内径 1.2m); 6)配料系统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收尘器(除尘效率(略).9%)收尘后由1根(略)m高排气筒(粗-5#,内径0.5m)排放;<> 石灰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略).9%),经(略)m高排放口外排。 废水: 1)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 2)粗炼厂初期雨水经(略)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再经过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略).4m3/d、采用“石灰—铁盐法”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粗炼厂初期雨水经(略)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再经过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略)m3/d、采用“石灰—铁盐法”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站(项目采用“中和+混凝沉降+氧化+澄清”废水处理工艺处理,粗炼区脱硫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略)m3/d,精炼区脱硫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略)m3/d)处理后,再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5)项目粗炼厂食堂废水经隔油(容积0.5m3)后和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容积(略)m3)预处理后,再经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为(略)m3/d、处理工艺为MBR)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雨季储存于蓄水池(容积(略)m3); 6)项目精炼厂食堂废水经隔油(容积0.5m3)后和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容积6m3)预处理后,再经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为7m3/d、 处理工艺为MBR)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雨季储存于蓄水池(容积(略)m3); 7)粗炼厂生活污水处理站(1#)设置有效容积为3.5m3事故池; 8)精炼厂生活污水处理站(2#)设置有效容积为2m3事故池; 9)精炼厂初期雨水处理站设置有效容积为(略)m3事故池; (略))粗炼厂初期雨水处理站设置有效容积为(略)m3事故池; (略))粗炼厂脱硫废水处理站设置有效容积为(略)m3事故池;<> (略))精炼厂脱硫废水处理站设置有效容积为(略)m3事故池;。 噪声:(略) 地下水:(略) 2)设置三个监测井:(略) 固废:(略) 2)危废暂存间(精炼厂)位于精炼厂厂区西南侧,占地(略)㎡,用于暂存阳极泥和废机油; 3)水淬渣中转场占地面积(略)㎡,堆存量约(略)t; 4)脱硫渣池,脱硫渣暂时按危险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5)生活垃圾拟通过分散布置的垃圾桶收集。<> |
项目位于个旧市特色工业园区沙甸民族特色工业示范区,项目建设符合《个旧市特色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改】((略)-(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且项目已取得了个旧市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技改项目的入园证明,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项目免予开展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本项目在个旧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第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5日。发布内容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发布的内容。同时,本项目于(略)年4月(略)日和(略)年4月(略)日在当地主要媒体(红河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 在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送审前全本公示期间均无反馈意见。问卷调查中同样无反对意见,一致支持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告在(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5公示期间,无公众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书,无公众对本项目公开的环境信息反馈意见。(略)年1月(略)日,在个旧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以及区域削减方案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来电来函,无公众对本项目公开的环境信息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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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灰渣无害化处理资源再利用项目<> |
云南富宁产业园区富宁片区青龙坪区块<> |
云南户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绿盟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云南富宁产业园区富宁片区青龙坪区块,占地(略).3m2,为三类工业用地。该地块原为“富宁县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用地,已建设部分框架厂房,到(略)年(略)月,建设单位决定停止建设“富宁县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在该项目占地范围内已建工程基础上重新规划设计、建设“铝灰渣无害化处理资源再利用项目”。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拟建设1条(略)t/a铝灰渣处理生产线,属于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危废原料仓库、产品仓库,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生产车间主要布置球磨筛分区域和熔铝、煅烧区域,球磨筛分区域主要设置4套球磨筛分系统,熔铝、煅烧区域主要设置5台煅烧炉、2台回转炉(一备一用)、3套球磨系统、5个冷却筒等。年产铝锭(略)吨、高铝矾土熟料(略).(略)吨、结晶盐(略).(略)吨。《报告书》确定的拟处理的铝灰渣为HW(略)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及配伍方案为:(略)<> |
一、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类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TSP、PM(略)、PM2.5、SO2、NO2、氟化物、HCl、Pb、As、Cd、Cr、Hg、Mn、氨、二噁英在评价范围内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短期浓度占标率均小于(略)%,年均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小于(略)%。根据叠加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TSP、PM(略)、PM2.5、SO2、NO2、氟化物、HCl、Pb、As、Cd、Hg、Mn、氨、二噁英在叠加背景浓度和在建污染源后,各关心点和网格点预测值保证率日均浓度、年均浓度、小时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对各关心点的影响较小。厂界预测落地浓度TSP、SO2、NOx、氟化物、氯化氢、铅、镉、汞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周界外最高浓度点浓度限值,氨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标准限值。本项目非正常情况下,污染物SO2、NOx、氟化物、氯化氢、氨区域小时地面最大落地浓度网格点出现超标,关心点未出现超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略))及预测结果,项目需在厂界西南侧设置(略)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关心点。当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厂界外污染物短期落地浓度全部达标,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本项目生产车间、1#危废原料仓库、2#危废原料仓库均需设置(略)m的卫生防护距。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分布,距离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与厂界直线距离为(略)m,不涉及环保搬迁。总之,在做好本项目的“三同时”及污染物排放管理的基础上,做好区域污染整治的条件下,评价认为从环境空气角度出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项目产生的喷淋废水经收集后用于脱硝系统尿素溶液配制;冷却系统废水、软水站排浓水经各自废水收集系统收集后送至蒸发结晶系统用于钾钠复合盐溶解配液;脱硫废水、化验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事故废水经各自废水收集系统收集后送至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喷淋、脱硫、循环冷却系统和钾钠复合盐溶解配液;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对周边的水环境影响很小。运营期产生噪声经消声、减振、厂房隔声、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B(略)-(略))3类标准,关心点处声环境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产生的收尘灰、熔铝残灰、结晶盐压滤渣可返回生产系统参与生产;废分子筛、废离子树脂由厂家上门更换带回处置;脱硫渣和生产废水处理污泥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包装袋、废过滤布袋、化验废液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固废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略)<> 废水:(略)<> 固废:(略)<> 噪声:(略)<> 地下水/土壤:(略)<> |
(略)年(略)月(略)日,建设单位确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将项目信息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略)<> (略)年(略)月(略)日,《铝灰渣无害化处理资源再利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建设单位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在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网络公示(https:(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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