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环评〔(略)〕(略)号
关于鼎智铸造(安徽)有限公司年产(略)万件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鼎智铸造(安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年产(略)万件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批复意见
鼎智铸造(安徽)有限公司年产(略)万件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位于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安徽中鑫模具产业园,租赁安徽中鑫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总投资(略)万元。主要生产工艺为:(略)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环境政策及舒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结合专家审查意见,从环境管理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合肥市创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须做到以下要求:
1.本项目不利用废铝进行熔炼生产。项目须选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
2.切实做好项目废气的有效收集和规范处置。熔化、压铸、脱膜车间封闭,废气经集气罩+静电式油雾净化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略)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抛丸机密闭,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略)米的排气筒排放;熔化燃气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确保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NOX有组织和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NOX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按照“雨污分流,一口对外”的标准要求,规范雨污管网建设。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抛光废水、清洗废水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LAS、石油类等特征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其他常规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三级标准及杭埠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一起进入杭埠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规范废活性炭、废切削液、熔化和压铸耐高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铝灰渣、废润滑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和管理;切实做好废滤渣、废边角料(不含油)及不合格产品等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
5.切实做好压铸机、熔化炉、抛丸机、抛光机、立式带锯床、风机等噪声源强的减振、降噪及其生产车间封闭,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
6.严格落实安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合理设置化学品等贮存场所,规范建设分区围堰、防渗、应急池、消防池等,及时编报环境应急预案,注重应急演练,强化风险防范。
7.项目单位须严格按照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总量指标要求组织生产、治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总量排污。
三、环境管理要求
1.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含简化、登记),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试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同步投入运转正常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 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及信息公开的通知》(皖环函〔(略)〕(略)号)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3.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须自觉接受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四、事中事后监管
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属地管理,舒城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站、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日常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略)年6月(略)日
抄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