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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24年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在地区: 湖北-宜昌-西陵区 发布日期: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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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工程正文

宜府办函〔(略)〕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略)年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略)年5月(略)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略)年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略)〕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全市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镇村为主、家校联动”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问题导向,紧盯关键时节,突出重点防范,坚持综合施策,构筑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坚固防线,力争实现“零事件、零溺亡”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体系

  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及市教育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县(市、区)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乡镇(街道)、村(社区)成立防溺水工作专班。

  联席会议(工作专班)组织领导本地区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坚决遏制未成年人溺亡事件发生。

  三、工作步骤及主要任务

  (一)准备阶段(5月(略)日至5月(略)日)。重点落实好三项工作任务:

  1.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以村组为基本单元,健全“四位一体”〔一名村(社区)干部+一名教育系统职工+一名民(辅)警+一名志愿者〕的工作专班和巡查巡护队。构建家庭-学校-村组“三位一体”监护机制,明确防溺水“网格化”管理责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村镇为主、家校联动”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2.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出行业主管,依据部门责任清单,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水域“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职责任务和包保责任清单。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对江河湖泊、水库、水塘、矿坑、水上游乐等场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水域风险隐患图(表),完善水域“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视频监控、电子围栏、自动报警和喊话提醒等)和“四个一”警示标识设施(警示牌、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加大游泳场馆建设,协调游泳场馆面向未成年人实行平价或公益性开放。

  3.组织校园安全教育培训。市教育局牵头,依照职责任务清单,建立防溺水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家校联动”等防溺水制度措施,建立师生包保责任清单,拟制家访计划,发放学生防溺水告知书和承诺书,按照“八个一”活动和“(略)”规定,扎实做好防溺水家校教育培训。

  (二)动员部署阶段(5月(略)日至5月(略)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四级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制度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全面实施阶段(6月1日至9月(略)日)。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零事件、零溺亡”总目标,按照职责任务清单,压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河堰塘库经营者和所有人管理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家长监护责任等五个方面的责任。重点落实好六项工作任务:

  1.深入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广泛利用警示标语、宣传海报、村村响、巡逻喇叭、户外大屏、短视频平台、微信、抖音、公众号、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方式,深入学校、村(社区)等基层一线,面向公众开展高频次、多形式、全覆盖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实现路上有横幅、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上有内容、电话有提示,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宣传、人人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浓厚氛围。

  2.严格巡查防控。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盯暑期、节假日、周末等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场所,组织基层河湖长、岸堤巡查员、水域包保责任人、社会应急力量和“四位一体”联防巡查队等,开展全天候、全覆盖、不间断的水域监管和巡逻巡查。对风险较高、管控难度大的水域以及室内外游泳场(馆)、戏水场所等,指定专人值守,严控未成年人擅自下水游泳。探索应用视频监控、自动报警装置等信息化手段,对危险水域进行全天候监视防范,对事故苗头、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广泛发动社会公众、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溺水工作,确保每片水域有人看、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

  3.加强监管监护。落实“三位一体”监护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和特殊家庭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监护。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溺水工作专班落实包保责任,组织广泛开展敲门行动,面对面宣传防溺水知识,督促家长履行未成年人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责任。市教育局督促学校履行师生教育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广泛开展家访活动,通过家长群、班级群、电话、短信等方式,动态展开家校联动和“六不”教育:(略)

  4.拓宽关爱渠道。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充分利用社会游泳资源,加大全市游泳场馆(所)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推动平价或免费开放游泳场(馆),提供公益游泳服务和技能培训,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亲水环境。各地要组织开展课后服务、暑期托管、社会实践等活动,满足未成年人离校期间学习休闲娱乐需要;结合“儿童之家”“希望家园”等公益性项目,对困难学生家庭实施结对关爱,多渠道多途径丰富未成年人暑期生活,杜绝私自下水玩水等危险行为。

  5.充分应急备勤。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值班值守、预警提示、信息报送、应急救援等机制,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每个村(社区)组建3—5人的未成年人溺水应急救援队,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蓝天救援队、赞友救援队、游泳协会、水上交通等专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于重点水域前置备勤,公布应急救援电话,发生溺水事件后,迅速组织开展救援处置。国家性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负责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溺水救援。市卫健委强化市、县两级(略)急救调度,医疗机构开通救治绿色通道,并督促各地组建救护小组。

  6.持续督查督办。市、县(市、区)两级进一步完善督导机制,按照市包县(市、区)、县(市、区)包乡镇(街道)“一对一”的原则,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持续开展防溺水工作督导检查,形成问题整改清单,督促及时整改销号。各督导组每月将督导情况反馈至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各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略)日向本级联席会议报送工作动态,定期通报。

  (四)总结阶段(9月(略)日至9月(略)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防溺水工作经验做法,建立完善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并将防溺水工作情况纳入平安宜昌、安全生产、平安校园建设等考核体系。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分析调度,加强督导检查,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切实织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工作责任防护网,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照属地和部门职责任务清单,集中发力,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全方位、宽领域、立体式的工作体系,共同推动各项工作机制和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三)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压茬推进隐患排查整治,持续督导检查,确保责任闭环、工作闭环、问题整改闭环。对履行职责不认真、部署工作不及时、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及时进行通报;对因失职渎职造成溺水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略)

  2.宜昌市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属地和部门责任及任务清单(督导检查清单) 附件1

宜昌市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包保责任区分表

包保领导 责任单位 包保县(市、区)
市委政法委 常务副书记 市委政法委 西陵区
市委宣传部 伍家岗区
市教育局局长 市教育局 兴山县
市文化和旅游局 秭归县
团市委(牵头) 市妇联、市民政局 点军区
市公安局 常务副局长 市公安局 枝江市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市林业和园林局 当阳市
市住建局 猇亭区
市水利和 湖泊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 远安县
市水利和湖泊局 夷陵区
市卫健委(牵头) 市红十字会 宜昌高新区
市应急管理局 局长 市消防救援支队 宜都市
市交通运输局 长阳自治县
市应急管理局 五峰自治县
附件2
宜昌市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属地和部门责任及任务清单(督导检查清单)
序号 单位 (部门) 责任及任务清单(督导检查清单)
1 县(市、区) 政府 1.成立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本地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将未成年防溺水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2.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明确各级职责任务,督办责任落实,研究解决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重大问题。 3.加大人、财、物投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镇村为主、家校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和防溺水分片包保工作责任制和考核体系。
2 乡镇 (街道)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防溺水工作专班,全面负责辖区内防溺水、救助和处置工作。 2.督促指导辖区内村(社区)落实未成年人防溺水防控措施。摸清辖区内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底数,督促落实好家庭是防溺水第一监护责任人的责任。对监管力量薄弱的家庭进行摸排,建立重点关注对象清单。 3.完善重点水域隐患排查与整改机制,组织、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重点水域“四个一”警示标志、救生设施和“四位一体”包保机制,建立工作台账。 4.在双休日、节假日、暑假等重点时段加强宣传教育和管控,对存在隐患的危险水域,做到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治理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
3 村 (社区) 1.全面掌握放假期间在家学生情况,紧盯中小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特殊家庭的学生,落实属地常盯守责任。 2.加强重点水域隐患排查,完善安全隔离带和“四个一”(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警示标志设置,落实“四位一体”[1名村(社区)干部+1名教育系统职工+1名民(辅)警+1名志愿者]、“三位一体”(家庭—学校—社会)群防群控工作机制。 3.利用宣传栏、文化墙及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防溺水安全常识,在重点水域安装“村村响”大喇叭进行宣传警示。组织并提醒村民收听“村村响”每天播出的防溺水音频广播。 4.推进防溺水“网格化”管理,建立水域网格监管责任和任务清单,将监管职责分解到每一个网格单元,确保水域监管不留死角。 5.在村(社区)活动中心宣传栏公布辖区内危险水域、临水路段警示示意图,并以文字形式进行警告。 6.对村(社区)管水域指定专门负责人,对非村(社区)管的水域要确定一名“村支”两委成员为具体工作责任人。组建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村(居)民志愿者巡逻巡查队,定时定段排班对河塘库边等危险水域进行巡逻。
4 学校 1.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教育宣传,落实防溺水教育责任,把防溺水安全纳入开学第一课的重要内容进行宣传教育。 2.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下水游泳。 3.落实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上好一堂防溺水专题课、组织一次防溺水警示教育、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活动、召开一次防溺水家长会、建立一个同学之间相互监督提醒机制、组织一次水域安全大排查、举办一次溺水施救专题教育培训。落实好安全教育“(略)”规定,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假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学前(略)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 4.建立和落实师生包保责任,通过线上线下家长会、家访、微信群、QQ群、家校平台、告知书、家长承诺书等方式强化家校联系和包保教育,督促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未成年人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责任。
5 家庭 1.履行未成年人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职责。 2.加强对未成年人日常特别是假期安全监管,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3.积极开展家校互动工作,与“四位一体”包保责任人经常保持联系沟通。
6 市委 宣传部 1.负责组织报社、广播电视台及新媒体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县域融媒体中心作用,引导各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和提醒为主。 2.协调网信部门做好相关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7 市委 政法委 1.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内容,检查指导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对防溺水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挂牌整治。 2.经常组织基层网格员进村入户做好防溺水宣传、劝导等工作。
8 市教 育局 1.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列入中、小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年度考核。 2.积极推动应急知识进校园,将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将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推动安全意识入心入脑。 3.建立完善假期家校安全联系机制,老师要通过家访、家长会、班级群、家校平台等定期与家长(监护人)沟通联系,督促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学生离校期间的提醒教育和监管责任。 4.督促落实学生在校期间防溺水的主体责任。
9 市公 安局 1.落实溺水警情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2.广泛发动基层派出所力量,参与重点水域巡查防控和防溺水知识宣传,加强对开放水域周边等涉险公共区域的逐一摸排和巡逻防控,依法查处各类破坏安全设施设备的违法犯罪等行为。 3.把预防溺水事故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现场处置,事故原因调查,事故性质鉴定,协助处置事故善后。
(略) 市民 政局 1.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加强家庭探访和安全提醒。 2.做好学生溺水事故困难家庭的救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略) 市自然 资源和 规划局 1.负责加强对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防范和治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主体明确。 2.加强对具有水体景观的湿地公园、地面沉陷积水区的重点排查治理,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在湿地重点水域及水体景观区、采坑和地面塌陷积水区等水源危险区域设置“四个一”安全警示标识,在人员易达区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援物品。
(略) 市林业和园林局 1.组织对所管辖范围内水域进行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 2.在重点水域、林地水体景观区、采坑和地面塌陷积水区等水源危险区域设置“四个一”安全警示标识,在人员易达区设立安全隔离带的防护栏(网、墙),设置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应急救援物品。
(略) 市住 建局 1.负责对因建筑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监管,严格执行“围挡”作业,及时消除在建工地水坑隐患,严防少年儿童进入工地。 2.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四个一”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略) 市交通 运输局 1.加强渡口、码头安全管理,加强安全巡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2.协调地方海事参与溺水事故救援。 3.加强对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的安全监管,对国省干线公路、桥梁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并设置“四个一”警示标志和救生设施。
(略) 市水利和湖泊局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压实水域管理责任,协调属地和相关责任单位加强水域风险隐患排查、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2.将岸线管理巡查、堤防防汛查险、“河湖长制”与防溺水结合起来,加强堤面、江面、河湖面的重点时段巡逻巡查。 3.负责管辖范围内危险水域安全隔离带和“四个一”安全警示标识、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应急设施设备建设。
(略) 市农业 农村局 1.会同相关部门,以农村地区学校、城乡结合部、村庄周边和学生上下学沿途水域为重点,对本辖区内的开放水域逐一进行摸排,绘制危险水域地图,评估风险等级,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危险水域安全隔离带和“四个一”安全警示标识和救生设施设备建设。
(略) 市文 旅局 1.指导各类旅游景区做好防溺水工作。 2.督促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置“四个一”警示标志和救生设施,有序开展防溺水宣传和巡查工作。 3.加大公共游泳场馆建设力度,加强游泳场馆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各游泳馆(池)做好安全防范,确保紧急救护措施落实到位。 4.鼓励游泳场馆向中小学生实行成本优惠价或公益性开放。 5.加强对游泳协会监督管理,压实游泳协会责任。
(略) 市卫 健委 1.及时组织对溺水人员的救援工作。 2.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略) 市应急 管理局 1.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完善涉水危险生产区域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 2.加强应急准备和救援指挥协调,及时组织救援力量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3.组织开展防溺水工作安全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略) 市气 象局 1.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2.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教育。
(略) 市经 信局 协调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不定期对手机用户发送有关学生安全的公益短信,提醒家长关注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实做到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防范。
(略) 市消防救援支队 发挥专业应急救援职能作用,负责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溺水救援工作。
(略) 团市委 1.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及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2.办好暑期爱心托管班,丰富青少年儿童假期生活。
(略) 市妇联 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作用,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庭关系异常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及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略) 市红十 字会 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溺水自救和教职员工、志愿者等相关人员的溺水救护培训。
(略) 其他 部门 对照自身职责,积极配合,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
备注 1、5月(略)日前完成组织机构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修订完善和动员部署等工作。2、6月9日前完成风险隐患排查和“四个一”安全警示标志。3、教育部门在学校放假前完成校内一切工作。4、6月9日至9月(略)日,全面展开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督导巡查、家校联动等联防联控工作。5、9月(略)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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