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扬尘要采取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喷淋抑尘、地面硬化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甲醇)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略)/(略)-(略))规定的Ⅲ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 运营期冬季采暖采用1台2t/h的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母液生产、硫酸铝生产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混料罐、配料罐、滴加罐、母液均质罐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氢氧化铝和浓硫酸反应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经碱喷淋吸收塔处理后排放;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无组织管控:(略)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软水制备浓排水、锅炉排水、经车间内沉淀池处理后的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容器冲洗水废水、经沉淀后的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于减水剂复配;喷淋塔废水成分是硫酸钠溶液,全部回用于速凝剂反应釜;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鸿宇市政东观污水处理厂。 设置的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池和应急事故池。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规范施工作业等,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采运营期噪声采取减振、安装消声器、隔音及选择低噪声型设备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弃土回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烯丙醇聚氧乙烯醚、抗坏血酸、氢氧化铝、葡萄糖酸钠等原辅料废包装袋(桶)由厂家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巯基丙酸、双氧水、二乙醇胺、片碱、氟化钠等原辅材料废包装袋(桶)在厂内规范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除尘器集灰回用于生产工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七)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略) 公众参与:(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