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的扰动和破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和临时占地范围,避让生态红线区域,禁止向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排放污水、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项目弃土场须才去相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弃土场管理和监控,避免产生次生生态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修复和补偿措施。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排污设施或接入城镇污水管网;排泥场尾水及地表径流雨水通过收集后经沉淀池进行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表1中III类标准,SS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中其他排污单位一级标准(SS不大于(略)mg/L)标准后排入北塘河。确保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水不对河道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项目工程河段及临近水域涉及连江桥下(省考断面)、常林桥(省考断面)、青洋桥(省考断面),为确保项目施工期间三个考核断面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在项目实施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控站点运维基础保障严防人为干扰问题的通知》( 环办监测[(略)]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手工监测管理规定》( 试行)的通知》( 苏环办 [(略)](略)号)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施工期各类废气的污染防治。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常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施工,防止扬尘、恶臭等扰民。施工期物料堆场集中布置,施工现场内裸露场地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篷盖;陆域拍你长由专人负责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工作船舶及运输船舶在离开施工区时冲洗轮胎,检查装船质量。清淤工作宜在白天进行,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包括午休时间)进行清淤工作;在排泥场排泥过程中喷洒防臭抑制剂,在每天施工结束后,采用帆布或其他材料遮盖在施工断面上方,以减缓恶臭的逸散。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沿施工临时用地界设置围挡遮挡施工噪声,避免夜间((略):(略)
(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制定施工期、运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当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衔接,有效防范因污染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完善应急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八)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社会稳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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