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年产1.2万吨高硼硅玻璃管全自动窑炉生产线及水箱内胆外壳发泡自动化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与龙鳞路交叉口西南方向(略)米 | 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 | 洛阳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与龙鳞路交叉口西南方向(略)米,本次技改主要对现有工程部分设备淘汰更新并进行自动化技术改造,技改内容为更新高硼硅毛坯管生产线玻璃电窑炉、输送系统、配料系统等进行自动化改造,真空集热管生产线增加丝网印刷工序,太阳能热水器生产线发泡机、喷塑枪等进行自动化改造,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能力不变。项目总投资(略)万元,环保投资(略)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主要是对现有生产线的自动化改造和更新设备,现有污染源不变,新增废气污染源主要是丝印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丝印工序采取“二次密闭+集气罩+软帘隔断的措施”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废气经处理后由(略)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河南省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排放限值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工坚办【(略)】(略)号)要求。 发泡工序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增设“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发泡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5标准要求。 厂界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标准要求,厂房周围的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工坚办【(略)】(略)号)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废水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新增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墨桶、废印版、废抹布以及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