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锅炉依托现有工程,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后,分别通过(略)m的排气筒P1、P2和(略)m高的排气筒P3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七车间有机废气、粉碎粉尘、酶解臭气以及八车间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楼顶两级喷淋塔处理后经(略)m高排气筒(P4-新建)排放,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略)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七车间投料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盐酸配制废气经碱液箱吸收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储罐呼吸气经水箱吸收后无组织排放。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在原辅料贮存、转移、使用过程中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情况,严格杜绝因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而造成的无组织排放现象,减少VOCs、氯化氢和颗粒物的产生。 项目废气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附录A;VOCs厂界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略)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纯水制备废水、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锅炉废水、真空泵废水等。项目废水分为高浓水和低浓水,废水浓度须满足东诚大洋制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水标准,依托东诚大洋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高浓水经混合沉淀+调节水解+沉淀池+PEIC反应器处理后进入A/O活性污泥池进行处理,生活污水与低浓度废水直接进入A/O活性污泥池;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须满足《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表2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各污染物出水浓度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略))表1中B等级标准及中联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中联环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如化学药品内包装物和试剂瓶,过期试剂,过期药品,实验室废物,废机油,硒鼓墨盒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过滤废渣,离心废渣,废澄清板,废滤芯,废滤袋,废外包装,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外委托处理。 脱盐处理后的盐为疑似危废,需进行危废毒性鉴别,根据鉴别性质妥善处置或处理。鉴别结果未出来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拟建项目危废暂存场所贮存危险废物,危废暂存场所均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和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略)-(略))要求进行,避免二次污染。 5.公众参与:(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