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长垣至修武高速公路封丘至修武段 环境影响报告书 | 新乡市 焦作市 | 河南省平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略).(略)hm2,其中永久占地(略).(略)hm2,临时占地(略).(略)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园地、林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和其他未利用地等,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略).(略)hm2,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具了同意本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豫自然资函[(略)](略)号)。本工程总挖方量(略).(略)万m3,总填方量(略).(略)万m3,利用挖方总量(略).(略)万m3,借方总量(略).(略)万m3,无弃方,所需土方全部外购。 工程不设置取弃土场,沿线拟设置6处施工生产生活区(均位于新乡市),施工期建设沥青拌合站2座、混凝土拌合站5座和水稳站4座,新建临时施工道路长度为(略).(略)km。 工程拟于(略)年7月初开工建设,(略)年7月底建成通车,建设期3年。 工程总投资(略).(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略)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略)%。 | 一、生态环境。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1)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项目全线不设取土场,全部采用沿线城市建设渣土作为项目施工借方。项目拟设3个标段,借方土源一标段来自封丘县荆隆乡(略)个拆迁村庄,二标段来自原阳县和延津县9个拆迁村庄,三标段来自九里山矿煤矸石及辉县2个拆迁村庄。 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道路和施工生产生活区(项目不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开挖出来的表土全部堆存于项目征地界范围内的空闲场地内),临时占地主要为一般耕地、林地和建设用地(租用的闲置厂房)。施工期结束后对占用林地进行植被恢复,采用种植雪松等树木、撒播黑麦草草籽,对占用的耕地进行土地整治、表土回覆恢复其原土地利用功能。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珍稀濒危植物或古树名木,应尽量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需移栽保护。施工结束后,平整土地、回填表土,及时植被绿化。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相应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和运营实行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风险事故防控和应急措施。 二、声环境。施工期,昼夜噪声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2类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施工期,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略))Ⅲ类标准要求。地表水满足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Ⅳ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营运期影响较小。 五、固体废物。能回收利用的木材、钢材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 不能回收利用的材料砖瓦石料可以填充路基; 塑料等其他垃圾可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并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安全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