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供热依托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供热管网。拟建项目双酚A料仓上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略)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项目溶解工序不凝气、预反应不凝气、缩合反应不凝气、环氧氯丙烷回收不凝气、精馏塔不凝气经“一级冷凝+一级水洗”预处理;项目精制工序不凝气、水洗工序不凝气、脱苯工序不凝气经“一级冷凝+碳纤维吸附”预处理;上述废气与储罐废气一并进同期工程焚烧炉处理后,通过(略)米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炉尾气处理采用“余热锅炉脱氮(SNCR)+急冷+干式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石墨降温+降膜吸收+水洗+碱洗+静电除尘+烟气再热+SCR”工艺,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氯化氢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5排放限值标准要求,二噁英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6中标准要求。加强在线监控设备的管理。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生产废水均采用密闭输送方式;装置区安装密闭采样器;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鹤管、卸料臂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和静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高盐废水、生活污水等均采用密闭输送方式;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厂界VOCs、甲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略)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拟建项目高盐废水依托同期工程“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的湿式氧化单元处理后回用于离子膜烧碱装置,循环水系统排污水、机泵排水、设备地面冲洗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等排入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经“预处理+A/A/O”工艺处理后,出水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2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间接排放要求及康达(东营)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外排污水输送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略)-(略))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装置区、储罐区、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等必须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机油、老化树脂残渣、半成品滤渣、成品滤渣、实验室废物、废滤芯、废布袋、废碳纤维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略)〕(略)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项目生产装置区及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现有的(略)m3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确保实现自流。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略)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七) 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7.(略)吨/年、0.(略)吨/年以内,纳入康达(东营)水务有限公司总量指标内管理;颗粒物、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略)吨/年、1.(略)吨/年、1.(略)吨/年以内。替代方案已经确认。项目倍量替代方案已经确认。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工、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监测。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