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中含硫蛋白质和无机硫化物等通过厌氧细菌分解产生的H2S、NH3以及硫醇类、胺类等物质,在这些恶臭物中以H2S和NH3为主。需加强恶臭污染物的治理,污水预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宜采用设置顶盖等密闭措施,配套建设恶臭污染治理设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二级标准的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改良底曝氧化沟+深度处理工艺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略)-(略))标准后用于生态林灌溉。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栅渣、污泥、生活垃圾。栅渣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及修改单的有关要求;污泥经脱水处理,含水率小于(略)%后作为固体垃圾送入鄯善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关于填埋废物的入场要求。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